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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 既要打“伞”也要剪“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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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 既要打“伞”也要剪“网”
日前,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见》强调,要继续把打击锋芒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彻底摧毁其组织体系和经济基础,铲除“保护伞”。要注重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各种社会管理手段,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
据介绍,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呈现四大趋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趋严重,向黑社会犯罪演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加速向经济领域的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正加紧向政治领域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国际化趋势。(参见6月13日《人民公安报》)这表明,在建设法治文明社会的今天,打黑除恶的情势还很严峻,打黑除恶的斗争还很艰巨。
业经审判的黑社会性传奇外传外挂质组织犯罪案件,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乃至积极参加者的背后,往往都仰仗着一把“大伞”,都罗织着一张“大网”。保护伞和关系网,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顽隅城垒,是他们得以长时间逞霸一方、为所欲为、祸害无辜的暗道防线,是他们窥隐罪行暴露逃避法律惩罚的“顺风耳”和“千里眼”,更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权力结合的利益“通道”和巩固“纽带”。因此,打黑除恶,打掉了“保护伞”,剪断了“关系网”,才命中了“七寸”,打中了要害。
之所以说打黑除恶的情势还很严峻,是因为“有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保护伞已不是伞,而是网,是一个比较大的网络。当权力与犯罪联姻,权力就失去了公正,犯罪却增加了强度。”如文强案二审的审判长就该案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时所述,“文强明知王天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为组织利益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犯下严重罪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仍然接受王天伦请托并收受其钱财,指示有关人员将该案移交给同样收受了王天伦钱财的黄代强分管的部门办理,导致该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达两年之久;明知谢才萍长期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向办案部门打招呼说情,致使同案人员逃脱法律处罚。”都是“明知”。假如文强不做王天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假如王天伦不倚仗文强,假如文强与王天伦等之间不是权力与犯罪联姻,王天伦、谢才萍等不但难成“气候”,而且早该落入法网了。
正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他们倚仗保护伞在政治上的庇护,其实施犯罪自然有恃无恐,愈发猖獗,犯罪行为获取的非法利益更加巨大,打黑除恶的难度也自然因之骤增。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因为在保护伞的荫蔽庇护下,羽翼渐丰渐壮之后,就不再满足于同昔日曾提携纵宠的“保护伞”称兄道弟、平起平坐,总希望自己也能拥有一定的权力,甚至要“自己打伞”,自占山头,自闯天下。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伞”不倒,“网”不破,就命不中“七寸”,打不中要害。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疯狂地卷土重来,其组织化程度、犯罪能量、犯罪手段、犯罪的隐蔽性破坏性甚至会前所未及。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旦形成权力与犯罪联姻,他们就会反过来成为曾是保护伞的主宰者,原“保护伞”反过来要听命于他、服务于他,最终,通过控制有着密切利益关系的高官“保护伞”来“要挟政府、控制政治”。
打黑除恶,既要打“伞”也要剪“网”。伞倒了,网破了,树倒猢狲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也才能鱼贯落网,一个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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